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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须知
作者:     文章来源:巴州区教育局信访和群众工作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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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访   须   知
  

    一、来访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节假日除外。
  二、来访接待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教育局信访和群众工作科(办公楼305室)。
  三、5人以下来访依次接待,5人以上集体上访按《信访条例》规定,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四、来访人需按照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安排依次接谈,接待完毕应自动离开接待场所。
  五、来访人员应自觉遵守《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不得大声喧哗,无理纠缠,主动配合维护好接待秩序。
  六、来访人员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八条、二十条规定,不听劝阻,批评或教育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文章录入:邓彦    责任编辑:王松    总编:符 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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