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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影像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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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校安办[2009]2号
  

巴中市巴州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影像资料收集工作的
  

通        知
  

各项目学校:
  按照全国校安办九月南方地区片会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校安办函〔2009〕48号),在项目立项和建设的同时,建立工程影像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影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各校要高度重视影像资料档案的收集,确定专人,确保每一所学校、每一项工程都要按要求建立影像档案资料,提高校舍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影像档案资料收集的工程项目范围
  凡纳入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所有加固、重建项目,包括灾后重建项目、农村初中改造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以及新增教育投资学校建设项目等,都要收集工程项目图片资料,进入校舍档案管理,并永久保存。
  三、工程项目影像资料收集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的前期,包括立项文件、规划设计平面图及效果图、地勘等。
  (二)工程过程,包括地基开挖、基础施工、各层主体施工、关键部位施工、梁柱钢筋绑扎、砼、浇筑、装饰施工等。
  (三)竣工的图片和录像。
  (四)拆除重建的要有拆除前校舍的图片。
  四、文字说明(即视频短片的解说词)
  包括项目学校的基本情况;每个项目形成的背景,鉴定结论;经费投入情况,施工企业;项目的技术设计,加固重建说明,关键技术环节重点说明;以及改造重建后可安排多少学生,每个项目约200-300字。
  五、影像资料的存储要求
  各校要收集好每个项目的每个阶段的图片资料,建立好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每一项工程结束后收集的图片和视频短片资料要刻盘保存。
  联系人:王嵩
  电话:13778778100
  

二○○九年十月九日

文章录入:邓彦    责任编辑:邓彦    总编:符 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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