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
认真排查 建立制度 加强防控
本报讯(记者 李益众)5月11日晚,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院校认真排查,建立制度,加强防控,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做好两个排查:一是排查有无师生员工及家属乘坐5月8日从东京乘NW029航班于5月9日凌晨1时30分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5月9日10时50分从北京起飞,乘川航3U8882航班于13时17分抵达成都;二是有无与这两个航班乘客接触的师生员工及家属,并进一步严密梳理其他接触人群,尽最大可能做到不遗漏一人。如有以上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省教育厅还要求建立责任制度,并确立各市(州)教育局及各普通高校“一把手”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州)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出本地、本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措施,并承担和完成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工作任务。 《通知》指出,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院校还要建立信息报告和值班制度,以及晨检缺课缺勤登记报告制度。若学生中发现感冒症状,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或指定专人将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学校应建立患病学生档案,做好患病学生情况的详细记载。如患病学生诊断为疑似甲型H1N1流感患者,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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