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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公布民办学校2007-2008学年办学水平
督导评估结果的通知
巴州教督[2008]04号
各有关民办学校、学区教育督导组:
为切实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推进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升,促进全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008年4月至5月,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职督学与学区教育督导组对全区办证学校中的52所民办学校(因汶川地震未全部评估完,其中高完中3所,单设小学 1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职业技术学校3所,幼儿园26所)进行了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组根据《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方案》,采取看、听、查、访和抽测等方式,从学校依法办学、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内部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后经综合考核评估,分类分层确认了各校的办学水平等级。现将评估认定等级(附后)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民办学校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OO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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