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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本站  点击数: 录入时间: 07-07-18 18:42:59

巴中市巴州区公招小组

关于2007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中小学教师补充到缺编中小学校任教,按巴中市人事局关于《巴州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告》的批复(巴人办[2007]18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共知识考试与业务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对象、资格条件及名额

  (一)应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1日至1972年7月1日之间出生的人员)。

  3、招聘教师70名,报名条件及名额分配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30日至2007年8月1日17:00点止。

  2、报名地点:区政务中心一楼大厅人事窗口(巴州区巴州镇大堂坝街5号原巴中县委招待所旁)。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事部门、主管部门负责。

  (四)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收取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

  根据不同的岗位类别确定考试方法: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由人事部门、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公共科目笔试(试题以100分计算,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2007年8月12日上午8:30至9: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考试(试题以100分计算,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2007年8月12日上午9:45至11:45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分类分岗位分专业命题。

  (三)面试

  1、时间:8月14日上午9:00起

  2、地点:另定

  3、面试方式:评委现场提问

  4、面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五、录取聘用

  1、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人员根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分),在面试合格者中分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额为止。若报考总人数与录取名额比例不足者,则适当调整录取名额。

  2、凡考试上线、面试合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由指定的医院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送主管局审核并签章后,报区人事局鉴证,区编办办理编制手续。

  六、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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