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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学区教育督导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和学生教育方面的作用,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模范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评选条件
1
、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强。
2
、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关心了解学生,研究教育教学,掌握思想教育工作规律。班主任工作细致。在区级及以上发表或交流过班主任工作经验文章。
3
、教育督促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学生的行为习惯好。
4
、建立良好的班风,学生集体荣誉感强。班级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细致,班干部作用发挥好,形成遵章守纪、奋发向上、团结友爱、朝气蓬勃的班集体。
5
、积极与科任教师协调配合,班级学风正,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掌握了良好的学习方法,考风好,学习成绩不断提高,在本校同年级中名列前茅(或工作成绩特别显著)。
6
、努力做好本班学生思想转化工作,尊重学生人格,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注意工作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7
、积极主动协调学生家长、社会的关系,及时进行家访,定期召开家长会,争取家庭、社会对学生的共同教育管理。
8
、依法执教,为人师表,注重师德修养,服务意识强。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违纪违法行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有偿补课、推销教辅读物及商品、向家长索要钱物、赶走学习困难的学生等现象发生。
9
、所带班级学生在近两年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学生犯罪率为
0
。
10
、学校、学生、家长、社会评价反映好,满意率达
95%
以上。
二、评选数量
各学校按总班数
10%
的比例评选。
三、评选办法
1
、申报。由教师个人申报,填写模范班主任申报表,撰写班主任工作先进事迹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初审。学校模范班主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形成模范班主任初选名单。
3
、公示。对模范班主任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4
、上报。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区教育局。
5
、由区教育局发文任命。
6
、模范班主任每两年评选一次。
四、表彰奖励
1
、学校对评选出的模范班主任,每学期发给一定的奖金。
2
、获得“模范班主任”荣誉称号的在评聘职称、评先选优、职务晋升、外出学习考察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特此通知
二
00
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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