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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来源: 文章作者:  点击数: 录入时间: 08-06-25 16:10:53
各教育直属单位(学校)党支部(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现就认真开展“七.一”庆祝活动的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把握主题,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
  纪念活动主题: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回顾87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认真总结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成功经验和作法;大力宣传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中的优秀人物及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推进巴州教育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又快又好地发展而不懈奋斗。
  各教育直属单位(学校)党支部(总支)要结合实际,紧扣活动主题,在教职员工中大力开展中国共产党87年来的光辉历史和辉煌成就的宣传教育;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的宣传教育;开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宣传教育;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成果的宣传教育;开展“心系灾区、重建家园”的宣传教育。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干部职工对党的信任、跟党走的信念,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二、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各教育直属单位(学校)党支部(总支),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实际,采取有效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如开展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组织观看有关党的历史题材的电影,请老党员、老红军、老干部讲党的历史、讲红军故事,召开党内表彰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座谈会、研讨会,参观革命纪念地等。纪念活动既要庄重热烈,又要规模适度,做到俭朴务实、注重效果,不得借纪念活动名义发纪念品,反对铺张浪费和不正之风。
  三、表彰先进,发挥榜样的模范示范作用
  局党委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5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这次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是,近年来在教育改革、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抗震救灾、灾后重建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扎实开展领导班子“四好”活动和“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清正廉洁,作风踏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的基础工作扎实,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党内活动经常并扎实有效,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较好的典型示范作用。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求真务实,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受到广大党员、师生和群众的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同时,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各教育直属单位(学校)支部(总支)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各教育直属单位(学校)党支部(总支)按党员总数的5%推荐上报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征求局党建办、纪检监察及有关方面意见后,由局党委审定。
  2、优秀共产党员以党支部(总支)名义推荐上报(样表附后),并附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一般1500字左右),于2008年6月27日前报区教育局办公室410室汇总,过时不予受理。
  3、各教育直属单位(学校)党支部(总支)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标准和“群众公认”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精心组织,做深做细各项工作,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有较强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所推荐的对象,要体现典型性、时代性、示范性和代表性,注意性别,岗位不同党员群体分布,重点倾向一线党员;推荐上报的表彰对象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七、一”期间已受到市、区表彰的个人和集体原则上不再重复表彰,推荐的个人不交叉上报。各党支部(总支)要围绕这次评选推荐工作,广泛宣传近年来党的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宣传抗震救灾灾后重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激励先进,凝聚党心民心,推进各项工作。
  (三)表彰和宣传方式
  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局党委作出表彰决定,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在纪念建党87周年之际,各教育直属单位(学校),党支部(总支)要普遍开展一次党内表彰活动,认真做好慰问基层困难党员和宣传学习先进典型工作,深入总结近两年来全区党建工作取得的新经验,在新的起点上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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