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法建办<四川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学区教育督导组、教育直属单位: 现将巴中市巴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法建办《四川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巴区法治办[2008]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和四川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评分细则表,认真对照自查,切实做好迎接督导检查准备工作,并于7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书面报送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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