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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学区教育督导组:
现将市教育局转发《省教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后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川教[2008]219号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按文件认真落实。
一、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在8月25日前,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08]2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后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文件附后)和巴州教卫[2007]1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查漏补缺,增添卫生设施设备,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切实做好自备水消毒管理工作。各自备供水学校必须按巴州教卫[2006]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投放消毒药物,确保师生饮用安全卫生水,防止水源性传染病发生。今年上半年,全区有21所自备供水学校,其中17所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名单附后)。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缺乏,不按标准投放消毒药,不定期清洗水池;学校管理制度不落实,领导监管不到位。这17所学校必须制定专项整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将整改结果于8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
三、各学校必须在8月25日前完成食堂从业人员和供管水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所有招聘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四、各学校按照巴州教卫[2008]0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制工作。开学前一周将校园杂草除净,疏通阴阳沟,清除旱厕粪便,用含氯的消毒药对教室 、寝室、微机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各学校开学后一个月内每周用一至两节课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防病意识。
五、归类收集整理卫生工作档案。各校要将上级所发的卫生文件,学校卫生管理制度,食堂采购索的证、购销台帐、票据、消毒记录等分类装册存档。各学区教育督导组应在本月25日前深入各校,对学校开学前卫生工作准备情况进专项检查,迎接省、市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对我区学校开学前学校卫生工作准备情况的督查。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附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后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2、2008年上半年自备水(含二次供水)学校饮用水卫生监测不合格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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