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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招办:
2008年四川省非延考区艺体计划已刊登在《招生考试报》(指导艺体考生选报高考升学志愿专刊)上,根据学校要求,个别院校需更正部分招生计划信息。因填报高考志愿时间在即,为不影响考生填报升学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速将本邮件转发至县(市、区)招办并周知考生。
1、《招生考试报》(指导艺体考生选报高考升学志愿专刊)33期第7版中[0002]中国人民大学,取消“[37]艺术设计(景观建筑;只招文科考生)”、“[97]艺术设计(景观建筑;只招理科考生)”两个专业及计划;[35]“美术学”专业名称更正为“艺术类(美术)”,参加该学校专业考试单考的美术类合格考生,若要填报该学校志愿,则只能选择[35]专业填报。
2、《招生考试报》(指导艺体考生选报高考升学志愿专刊)34期第1版中[4209]湖北师范学院:“[25]学前教育”专业“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0米”,更正为“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50米”。
3、《招生考试报》(指导艺体考生选报高考升学志愿专刊)34期第2版中[5136]四川音乐学院:“[79]公共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专业“对外语单科要求不低于70分”,更正为“对语文单科要求不低于70分”。
注:需要此通知正式书面材料(传真件)的市州招办请与省教考院艺体科联系,联系电话: 028-86666004
致
礼!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二处郭晶:028-89693267,(0)13981902867
sczbgj@126.com; guojing@zk789.net
2008-06-18 00:1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