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搜索:  
   

公安部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 涉校恶性刑事案件限期侦破

来源: 文章作者:  点击数: 录入时间: 07-03-26 11:08:49
据新华社电(记者 沈路涛 张宗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条措施”,公安部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实现所有的中小学都要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对因“八条措施”不落实,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安全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11月3日表示,年底前,对所有涉校的恶性刑事案件,要重新进行梳理,逐一落实专案专人责任制,挂牌督战,限期侦破;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学校周边,要建立治安巡逻工作责任制,落实巡逻力量;对所有的学校和幼儿园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并督促整改;城镇和靠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周边要完善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小学生上下学的时间,要有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他还要求,对接送学生的所有司机都要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一律上线检测,该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安部有关业务局已经专门成立了多个检查督导组,从现在起到年底,将持续不断地对各地特别是36个重点城市贯彻落实“八条措施”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因“八条措施”不落实、隐患不消除,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安全问题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中国教育报》2005年11月5日第1版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6-2008 scbzedu.gov.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巴州教育网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827-5262828   电子邮箱:y157767@163.com  蜀ICP备05016880号 

巴州区教育局主办 技术支持:巴州区教育局网管中心 故障申报:5252230